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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昨起施行

文章来源: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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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2 05:21:32

本报讯 (记者 唐甜)12月1日上午,《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施行启动仪式在北湖公园广场举行。
  《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市委副书记古正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美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建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永刚出席启动仪式。
  古正举在启动仪式上要求,准确把握《条例》实施着力点,将《条例》纳入“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尽快完善与之关联的配套政策,尽快建立与之适应的执法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把握执法重点,把好执法尺度,确保《条例》实施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切实保证《条例》实施约束力,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执行监督力度,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当天上午,古正举、王美如、熊建春、杨敏、周永刚还出席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换装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