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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查处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

文章来源:燕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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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1 06:06:50

 本报讯(记者 孙健) 电动三轮车参与非法营运,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而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昨日上午,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在市区中心市场对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进行查处。
  昨日早9时,交通、交警大队两部门执法人员在中心市场准时就位,对残疾人代步车、电动三轮车进行劝导,规劝代步车、电动三轮车车主不要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同时严禁代步车、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随意调头、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发生,并呼吁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拒乘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确保市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9时30分左右,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被执法人员拦停,执法人员立即将司机与两名乘客隔离,分别做了笔录和拍摄执法视频。10分钟后,又一辆绿色电动三轮车进入执法人员视线,车上乘客发现执法人员检查后马上下车走人。两位三轮车主则以不同理由否认他们正在搭客。据记者了解,两位车主因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就擅自从事旅客运输,要到运输管理处法规科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罚。“中心市场车流、人流密集,有的电动车不仅车速快,还随意加塞、逆行,过往行人如不能及时发现,非常不安全。这样的三轮车真得好好治理下。”采访中,不少市民都向记者表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只限本人代步,严禁从事客运、货运经营。据此可知,电动三轮车是不符合营运标准的,很难取得合法营运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等。而一些人将其当作营运车辆运行,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同时,因为没有挂牌,部分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不遵守交通规则,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有部分“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系拼装车辆,存在车速和车体重量超标、制动性能差等问题,加之这些电动三轮车主多数都没有经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正规的驾驶技能培训,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由于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没有办理机动车辆保险和交强险,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或驾驶人往往没有理赔能力。交管部门对电动三轮车参与非法营运的现象十分重视,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市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管制电动三轮车的各类违法行为,净化城区交通环境,保障道路网的安全、畅通、有序。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不要乘坐这类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如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