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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发电厂事故25人被立案侦查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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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3 06:06:01

涉嫌多项职务犯罪罪名;已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最高检表示将依法加速推进相关案件查办工作

  新京报讯 (记者王煜 王梦遥)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通报称,检察机关在介入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依法对25名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检察调查专案组开展侦查

  2016年11月24日上午7时33分许,位于丰城市石上村的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在建7号冷却塔筒壁顶部施工中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反贪污贿赂总局二局介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织江西省和宜春市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通报称,经调查,事故暴露出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有的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不予以查处;有的人违规违法招投标,甚至违法赶工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有的人甚至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

  对25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原总指挥邓勇超(副厅级)、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原处长张志祥、电力工程质量总站监督处原负责人白洪海、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原站长杨飞云、丰城市工信委原主任涂爱平等25人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检察机关还对公安机关查办的25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法加速推进相关案件查办工作,确保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