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微漪和格林。
体形较小时,格林看起来像一只小土狗。
身着藏袍的李微漪和格林偎依在一起。A12-A13版摄影/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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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观众用狼嚎声代替掌声。
台上的李微漪把两手捂在嘴上,下巴轻扬,喉咙里轻“呜”一秒后,爆发出一声长嚎来回应,此起彼伏的狼嚎声把观影现场的气氛推到极致。
7年前,她也是用一声狼嚎唤醒了奄奄一息的狼崽儿格林。
这匹来自四川若尔盖草原上的“孤儿狼”,被画家李微漪从牧民家中救起。
她与朋友亦风在成都抚养了格林三个月,又用7个月的时间,冒死将它送归草原,带它重返狼群。
小说《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曾说,此前世界上还没有一条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存活下来,“李微漪打破了这项零的纪录。”
亦风用一部纪实电影记录了这段经历。
从草原到城市,又从城市回归草原,这是一个让独狼格林从“活下去”到“自由地活着”的故事。
李微漪像母狼一样养活了格林,纵容着狼子身上的野性。而格林在她面临疾病与饥饿时,一次又一次回报给她人性。
“我一直以为是我们改变了格林,其实它从未改变,变了的是我们。”
格林终究成为了真正的狼王,李微漪和亦风再也放不下那片草原和那之上的一切生灵。
遗孤
“故事亲历者自拍的电影。”黑底白字的介绍出现在纪实电影《重返·狼群》的荧幕上。
失焦、晃动的镜头、粗糙的画质并没有折损电影在北京、深圳等19个城市点映的口碑,看过的提醒没看过的,“哭惨了,记得带纸巾。”
一名忠粉了解这部电影的出炉,亦风和李微漪原本打算找演员重现他们的经历,但最终放弃了。
“没有谁比我们更了解这个故事,更懂得格林。”导演亦风说。
与格林生活的一年里,他们拍摄了1700个小时的素材,最终化成1小时38分钟的电影,“剪片子大部分是在草原上完成的。”
格林回归狼群的半年里,被牧民赐名“狼女”的李微漪从若尔盖草原回到成都。没怎么见朋友,也很少出门,“在人群里生活反而觉得孤独。”
她常翻看自己的日记,里面是他们与格林的点滴。打开视频时,李微漪又哭又笑,亦风有点担心她,“如果忘不了,干脆就狠狠地记住。”
她把和格林的故事写成了书,书名就叫《重返·狼群》。
后来索性每隔一段时间就重回若尔盖草原,那是格林的家,也是李微漪第一次见到格林的地方。
2010年4月,草原上太阳炙烤大地,来写生的李微漪听牧民说起一对狼夫妻的惨烈故事。
经历了一个冬天的公狼需要养活狼崽,钻进羊圈偷走了一只羊。猎人围堵狼洞,马棒子绑上藏刀插进狼嘴。猎人们得到了一张几乎完整的狼皮。
母狼为了报复独闯牧场,咬死了三四只羊,也吃下了草场上投放的毒肉。
中毒的母狼自己用牙撕烂背皮,死都没让人得到那张狼皮。
“我当时也不太相信。殉情,现在的人类当中都很少发生吧。”当时还没谈恋爱的李微漪生出对狼的敬畏,后来她听说,狼夫妻留下了一窝小狼崽。
她带着愧疚踏上寻访小狼的旅途,她在书中写道,“哪怕我寻回的只有大狼的残骸、断爪,小狼崽的尸体,也想把这一家狼安葬在一起,这是一个人对它们的歉疚。”
找了三天,见到了狼崽,在一户牧民家中,一窝狼崽死得只剩一只,唯一的遗孤耷拉着脑袋在等待死亡。
可能是疲倦里掺着悲伤,李微漪突然学起狼叫,狼崽耳朵突然一跳,颤颤巍巍站起来,走向她。
“个头儿像一坨牛粪大,侧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在牧民家五天未进食的格林一半是在装死;被她救起带回城市时,则是完全装死,“一动不动,没一点声响。”
后来才知道,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崽会本能地装死,减少能耗。
从此,她和这匹狼孤儿的缘分再没断开。
狼性
生在川西小镇上的李微漪身高1米73,是川妹子里少见的大高个。
用一根淡紫色的丝带绑住长发,发梢在过膝长裙的裙摆边一晃一摇,一副淑女模样;电影里,她裹着藏袍,头发丝粘在脸上,带着格林奔走在草原。如果不是有影像记录,你很难将这样一位女子和一匹狼联系在一起。
回忆格林时,这姑娘的大眼睛总会望着远处。有时突然刷地一下站起来,开始边走边讲。
遇到格林前她就是个动物迷,外出写生时,鹤、马、牛、羊都是描摹的对象,画景、画动物,画自然界中的生灵。
把狼崽当成宠物养,她有这个自信,但亦风心里打鼓,“那可是一匹狼。”
“狼狈为奸,狼心狗肺…….”中国古语关于狼的描述都是贬义的。亦风想到的词是“狼子野心”:“‘狠’字头上加一点就是‘狼’,你就不怕哪天它朝你脖子上咬一口?”他跟李微漪争辩。
李微漪搬出了《说文解字》,大声对着亦风读:“狼,良兽也,从犬良声。”
小狼崽没有咬李微漪的脖子,但和家里名叫“狐狸”的宠物狗一比较,她发现“狼与狗完全不同”。
连吃饭的动作都不一样。“狼的字典里没有品尝,不会‘狼舔’。吞、抢、撕、咬是狼标准的取食方式。”
家里的电线、墙角、电视遥控器、洗衣机水管全都成了格林的磨牙工具,无一完好,“它爱咬就由着它,天性使然。”
会叼拖鞋、握手、能听懂主人指令的博美犬“狐狸”,在五年的驯化中已经变得足够聪明;但在电视上看过狼捕鱼的格林,没几天就学会叼走小区池塘里的鱼。
更让李微漪惊奇的是,格林可以自己用爪子打开电视开关,“我从没教过它。”
体形较小时,格林看起来像一只小土狗,李微漪还敢带着它出门。格林对电梯表现出绝对的抗拒,狼对封闭的空间和金属会本能地远离。
后来,狼妈搭电梯,狼崽跑楼梯,娘儿俩习惯在楼道口碰头。
作为狼,格林的报复心昭然若揭。在路上,骑电瓶车的小伙差点撞到它。它紧跟着人家到了超市门口,对着电瓶车胎一口咬下去。
李微漪试图给它套上绳索,怕它伤人。第一次牵着它,格林肚子贴地反抗,肚皮都磨出了血,也不挪动半步,最后硬是咬断了绳索。
断了好几条绳子,才换来格林的妥协。但它必须走在前面,路线也任由它挑选。
于是人们经常看见,李微漪被格林牵着钻灌木丛,跨绿化带,“狼不会被驯服,能让你拴住,全出于它对你的信任。”
亦风在第二次见到格林后,体会到这种信任。他惊奇格林记住了他,冲过来闻东嗅西,突然躺在地上,露出肚子和脖子,“那是狼最脆弱的地方,它愿意把最柔软的地方展现给你。”
城市孤狼
抚养格林,李微漪尽量不抑制它的天性。但格林的筒子嘴越来越长,小时候柔软的狼绒上开始覆盖狼鬃,眼睛里的淡蓝褪去,夜里冒出绿光。
带着格林遛弯时,李微漪越怕邻居认出它的真身,它越是不断地惹麻烦。
跟在一个买菜回家的女邻居身后,趁人家看楼门口通告时,咬破了手里的塑料袋,叼走一块里脊肉。小区池塘里被格林叼走的鱼,李微漪不知道花钱补进去多少批。
赔钱道歉成了李微漪的家常便饭。
亦风和她商量过格林的去处,动物园曾是一个提议,但李微漪觉得那是“野生动物集中营”。
他们考察过城里的动物园,玻璃笼子里的老狼眼神涣散,游客“啪啪”地拍打着玻璃,老狼焦躁地在走来走去,“那最多算是不死,根本不是活着。”
“送回草原”的念头不断出现在李微漪的脑海里,但从国内外的经验看,由人养大的狼放生后还未有一例成功,“所谓成功,就是放生后活下来。”
《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上世纪60年代的内蒙古草原上也养过狼,“没有独立寻食、捕食和防卫能力的孤狼,在荒野根本无法生存。要想生存,就必须加入野生狼群。但更危险的是,它完全不懂得狼群的族法家规。不仅不会被接纳,甚至还会被狼群咬杀。”
格林父母的惨死让李微漪下不了把它送回草原的决心。总和“狐狸”混在一起的格林,偶然会从嗓子眼里发出“花花”的狗叫声,更让李微漪着急。
她找来狼嚎的音频,甚至比对不同的声音分析表达的意思和情感。格林在天台上第一次学会了狼嚎。
李微漪发觉自己越来越像一只母狼。格林叼住她的脚背不放,她凶狠地一把掰开狼嘴,没想到格林瞪圆了绿莹莹的眼睛和她对视,“想挑战权威。”
她扑倒格林,一口咬在格林的筒子嘴上,直到它翻身露出肚皮示好,“想夺权,你还嫩了点。”
城市的钢筋水泥终究无法禁锢一匹草原狼。格林夜里看着楼下川流而过的车辆嚎叫时,亦风听着瘆人,“但声音里又很孤单。”
狼嚎招来了业主的投诉和物业的问询,甚至有人在家门口扔垃圾、抹狗屎表达不满。
那之后,李微漪很少白天带格林去楼下。从撒野的小区和玩耍的马路边,退回到楼顶硬邦邦的天台。
它成了城市里的“宅狼”,李微漪在书中写下,“此刻,沉默等于生存,沉默才能换来有限的自由。”
迫使她下决心把格林送回草原是出于一次意外——格林走丢了。
下楼时电梯故障,李微漪被困在里面,得到消息的亦风赶来时,格林早不见了。
调取监控后发现它走出了大门外,两人急疯了。5个小时后,他们在一处供人休息的长椅下找到了格林,它满身泥浆草屑,缩着脑袋,双腿打颤,眼里盛满了惊恐。但没等好生抚慰,它又被一辆轰鸣而过的汽车吓得冲上了二环主干道。
俩人冲进车流,司机的谩骂、路人的评论钻进李微漪的耳朵。钢铁的车流激怒了格林,它嚎叫起来。
“城里待不住了。”
狼不怕人,死定了
李微漪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草原,她不打算一放了之,她想陪着格林重新成为一匹野狼。
格林会捕鱼,但草原上拱土打洞的鼠兔才是食物链上的美食。
李微漪趴在獒场边草丛里,“格林,看,鼠兔,抓,抓住它。”她追着鼠兔跑,像一只母狼一样,将猎物赶到幼狼的嘴下。
朋友在草原上开的獒场是他们进入草原最早的安身之所,格林也在李微漪的眼前第一次经历了藏獒的围攻。一头藏獒扑上去掀翻了格林压在身下,眼瞅着要咬住格林的脖子,好在另一头公獒撞翻了它的同类,解救了格林。
在与藏獒的一次次战斗中,格林从未赢过,但李微漪说,伤痛和天天被扑咬的经验,使格林的奔跑速度一天比一天快。
第一次真正见识格林的凶悍,是在它与一群草原野狗的战斗中。格林瞪着蓝眼睛冲破围攻,撕咬掉一只狗的头皮,“养了它这么久,我第一次意识到,它是有能力杀掉我的。”
但格林回报的不是凶残。李微漪被一场大雨淋出了肺水肿,格林趴在窗口,冲着她低声“嗷嗷”地哀吟,又跑开了。没多久,窗口被塞进一团东西,她下地一看,是死兔子,“格林把它的食物给了我。”
草原的一个夏天让格林学会捕猎、御敌。入冬前,李微漪和亦风的终极目标到来了。他们带着格林深入若尔盖的核心区,寻找狼群,送格林回归。
能躲过藏獒、野狗的围攻,这不算危险,格林最大的威胁,来自人类。
从小在城市长大,格林对人从不畏惧,有时还会表现出亲昵。李微漪的担心应验了,牧民手里的狗棒上拴着的金属锤朝格林砸来,它还以为这是个游戏,不躲反倒迎上去。
“跑!格林,快跑!”李微漪冲着它大喊。
受惊的格林扭头跑一会儿又停下来,“眼睛里全是不解,狼不怕人,死定了。”
李微漪甚至带着它闯入过盗猎者布的陷阱里,挑出一个“咔啪”咬住相机支架的狼夹,她拎着狼夹在格林眼前使劲摇晃,“记住这东西,这会要了你的命。”
入冬后,大雪覆盖的若尔盖草原荒无人烟,两人一狼,相依为命。
食物只剩下压缩饼干时,李微漪第一次偷了格林藏的鼠兔。本以为格林发现后再也不会在原地匿藏,结果第二天又在那洞里找到了食物。
李微漪说,人比狼高级,但狼比人高贵。
深冬逼近时,他们连狼毛都没找到一根,寒冷和饥饿曾让亦风动摇。“这到底有没有意义?”他和李微漪吵了一架,从驻地摔门而去。
走了一公里,亦风累得躺倒在雪地里,大雪快覆盖全身时,一个温热的嘴巴凑在他脸上不停地舔,睁眼看见了格林的脸。亦风爬起来抱着格林就哭,“不管多难,我肯定陪你到底。”
2011年2月,李微漪和亦风的望远镜里总算出现了狼群,七八只草原狼正在穿越山谷。他们一边追赶,一边鼓动格林嚎叫,好喊住同类。
格林一急又“花花”起来,李微漪干脆先“嗷呜”了一声,格林这才跟着嚎起来,“我紧张死了,就像我的孩子在高考,生怕他落选。”
格林一步三回头地跟上了狼群,这次,他真的回归了。
李微漪倒放不下了,夜里躺在亦风的背后哭,“你要想它,咱就把它找回来。”
没几天,格林果然又出现在他们的住地附近。李微漪飞奔过去,兜里揣着铁链。
格林扑向她时,她把铁链搭在格林的脖子上,它不躲。
“外面太危险了,咱们带它回去,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对讲机里传来亦风的声音。
“自由。”
李微漪抽走了铁链,冲格林摆了摆手。
狼王格林
与格林的分别,是电影《重返·狼群》的结尾,但这并不是他们故事的结局。
2014年冬天,她与亦风再次见到了格林。
那天清晨,李微漪到河边打水,一抬头,熟悉的身影站在河沟对面。
“格林,格林……”她高兴地冲它大喊。
回归狼群的格林挺身望向她,朝着她跑了两步。但很快,格林停下来了。
李微漪清楚地看见格林背脊上的刚竖起的狼鬃毛帖服下去。她朝它走一步,它就后退一步。僵持了一会,格林转头跑了。
李微漪没再喊它,“我心里难过,但我能理解它。”
回归狼群的格林成为了狼王,它有了自己的妻子,生了四只小崽。草原上的牧民们看见过它们一家,每次见到李微漪,都会向这个来自城市的“狼女”汇报。
“但它仅有一个‘女儿’活了下来,其余三个‘儿子’都直接、间接死在了人类的手上。”
没有对错,只有关于生存的争夺。
格林的一个儿子被人用狗棒子暴了头,另一只挣脱了铁丝网,但一根铁丝圈套在脖子上,终究没有摆脱圈套的勒绞,“死在了几十公里外的草地上。”
格林的女儿也差点死在牛角下。在留守草原寻找格林时,一匹母狼曾拖着一只小狼踏足他们的住地范围,母狼从不靠近房屋,哀嚎过后走远。
他们发现小狼肚子被牛角顶破,亦风边帮着处理伤口边流眼泪。
后来他们才知道,被救活的这只小狼正是格林的女儿。
再次见到格林没几天,两人在屋子附近的草坪上发现了兔子和羊羔的尸体,“格林还是用它的方式报答着我们。”
不只是狼,在草原上生活时,李微漪一次次看到动物的善和人类的恶。
“游客为了拍照轰赶黑颈鹤,他们掏走鹤蛋,鹤补了两颗蛋后又遭遇了暴雨。”李微漪描述,水涨之时,雌鹤和雄鹤交叉鸟喙,只能救起一个蛋藏在翅膀下,鸣叫着看着另一颗来不及救下的蛋被淹没在水中。
每一次重回草原,景象都与先前的不同,李微漪说,最明显的就是鸟蛋越来越少。
公路像一把把利剑直插若尔盖的心脏,割断了草原核心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它们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孤岛化,直接影响交配繁殖。”
亦风期待电影6月16日公映时,人们能在《重返·狼群》的结尾的字幕上看到他们的初衷,“建立中国第一个野生狼保护区。”
他不是专业的导演,对电影的票房没有太多担心。在北京大学的观影见面会上,主持人建议合影的观众大喊“祝电影大卖”,亦风摆了摆手,“就喊愿格林平安吧。”
新京报记者 刘珍妮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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