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看见河北网 > 看见河北 > 正文

以车护老的“让路哥”:爱心可嘉,规则须守

文章来源:新京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6-13 04:27:28

 第三只眼

  我们的社会在鼓励、宣扬动机和目的善的同时,还要考虑和注意手段的合理和适当。

  日前,山东莱州一名好心司机保护过马路老太的视频感动了许多人。

  视频中,一老太推着轮椅过马路,行走缓慢。此时刚好通过路口的一辆黑色轿车见此情景,主动减速,并将车横在斑马线前,随着老太挪动而横向移动,为老太挡住后面车辆。一直等到老太过了斑马线后,司机才迅速调转方向驶离现场。

  仍然有人在用自己的爱心在感染这个世界,向这个世界传递着自己的温度。不过在感动之余,也有网友认为这名司机的行为涉嫌交通违法,非常危险。比如有人担心,他很容易被后车追尾,追尾后一定会冲撞到前面的老人,更容易造成伤亡事故。还有人认为老太涉嫌闯红灯,通过违反交通规则的方式,去为一个闯红灯的人护航算不上正能量。

  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都需要有这样的不同声音出现。将莱州好司机的行为,放到更理性的层面上加以言说和分析,同样无损于这位司机的“有爱”形象。但需要清醒认知的是,在违法面前,人情都是伪问题。因为,你的“伟大”,将可能给其他人造成更大的灾难。

  不得不承认,莱州好司机的行为确实涉嫌了交通违法并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也即,根据法律的规定当司机看到老太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而非调转车头、将汽车横停在人行横道上。

  至于网友所说的追尾撞车,如果后续过往车辆能够减速慢行、小心驾驶自然不会发生;但如果后面的车辆减速、避让不及,发生碰撞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届时这名好心司机很可能要承担主要事故责任。

  这么说,并非在否认甚至责难这名司机的善良和热情。而是我们的社会在鼓励、宣扬动机和目的善的同时,还要考虑和注意手段的合理和适当。

  就交通安全来说,行人不能将希望寄托于类似莱州这样的“让路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小心谨慎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安全。

  □邓学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