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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县(区)被评为“十有县”(海东时报)

文章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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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9 05:24:37

时报讯(记者 陶成君)近日,国土资源部公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我市平安区和民和县名列其中,这标志着平安区、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平安区、民和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立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和有效果”10个方面,不断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近几年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对我市各县(区)深化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能力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