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芳)近日,市纪委制定出台《西宁市纪检监察干部“六严禁”》,这是我市进一步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建设的新举措。
“六严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其内容包括:严禁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接受被调查人及被调查相关人员的宴请、娱乐活动或收受礼金礼品办人情案;严禁跑风漏气、泄漏信访举报内容、案件信息或受人请托打听执纪审查情况;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私存线索、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处理问题线索、以案谋私和违纪违规违法办案;严禁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财物;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打架斗殴、吸食买卖毒品。市纪委要求,对违反“六严禁”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一律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铁的纪律严格规范履职行为,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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