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李隽 通讯员 郭永龙)今年以来,海东市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登记备案、联合审查、请假报告、填报查核四举措,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今年,组织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的通知》,重申备案要求及备案人员范围,要求全市干部全员备案。组织部门不断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登记备案工作协作通报长效机制,实行专人、专岗、专时工作制度,定期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送、更新备案人员信息。开展因私证件集中清理工作,对一些遗失、不按规定时限上缴的,及时协调公安出入境部门予以注销。截至目前,共收缴领导干部因私证件共307本,其中护照61本,港澳通行证143本,台湾通行证103本。
同时,海东组织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权责及出国(境)条件,细化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组织部门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及时补充完善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从中筛选出不适宜出国(境)的干部名单,前移监督防范关口,对不符合出国(境)条件的干部一律不予审批。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制定印发《海东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修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时,在办理审批手续的同时,须书面履行请假手续,并要求其保持通信畅通,交接好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回国(境)后10天内由本人到市委组织部销假,将所持有的因私证件交由组织集中保管。
此外,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和查核工作,及时掌握领导干部报告的其在上一年度因私出国(境)及持有因私证件情况,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查核,对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校验,对隐瞒因私出国(境)、不报告持有因私证件以及未上交因私证件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限期改正等处理。今年以来,对6名未及时上交因私证件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注销了其因私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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