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金显花 通迅员 岩子)近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纪检部门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一起拉票贿选案,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11月8日下午,民和县巴州镇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的“上宣村冶某存在拉票贿选行为”线索,会同镇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调查组,连夜前往上宣村调查核实。经查,巴州镇上宣村党员冶某在临近换届选举之时,对本村党员马某某、冶某某等人,以探望病人等名义,通过赠送现金、请客吃饭等方式进行说情打招呼,要求在选举时为其投票。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县纪委审查意见,巴州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后,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对此,民和县纪委表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严明换届纪律贯穿村级换届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冶某违纪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同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换届纪律要求,对换届中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快查处;对那些纵容换届歪风、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党员干部不管是谁,不论职务高低,一律问责,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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