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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措施力推“放管服”改革(西宁晚报)

文章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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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2 05:58:46

本报讯(记者 王紫)省卫生计生委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进一步强化简政放权措施,日前推出14项改革措施,其中取消事项5项、简化程序事项2项、合并事项2项、其他事项5项。

该委取消5项审批和无谓证明: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取消医疗机构申请医疗广告时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改为加盖申请人公章;取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人提交的计生相关证明材料;取消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申请人生育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证明等相关材料;取消纸质婚育证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系统,做好流动人口异地婚育信息查询,推动信息共享。推出5项新要求:一是拓展社会投资领域,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全科诊所和高端医疗服务机构,以及举办中医(民族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民族)医药服务的中(民族)医门诊部、诊所,加快社会办中(民族)医类机构发展;允许境外投资者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连锁、集团化经营。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设置医学检验、病理、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诊疗科目(科室);不设置相关诊疗科目(科室)的,可由其他具备资质的医院、独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和消毒供应等机构承担相关业务。鼓励开设独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血液透析、健康体检、消毒供应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二是社会投资兴办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等独立设置机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开展健康服务。三是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四是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诊所,放宽外方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70%的限制。五是卫生计生监督检查全面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