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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办教育发展“节节高”(海东时报)

文章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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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6 05:58:00

时报讯(记者 周海新) 近年来,海东市积极落实民办教育各类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市民办在园幼儿23617人,占全市幼儿的57%,超过了公办幼儿园幼儿总数。

据了解,目前海东市现有幼儿园234所,幼儿教师2624人,在园幼儿41242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06所、教师1271人、在园幼儿23617人。为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海东各级政府加大了教育经费的投入。分区县看:乐都区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对28所民办幼儿园经费由政府进行划拨;民和县对晋升市级示范园的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给予8万元奖励,并依据办学水平不同对县内32所民办园按每园10万元与5万元不等的标准下达扶持资金,累计230万元;化隆县实行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等享受普惠性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按照城镇幼儿园每生每年800元,农村牧区幼儿园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拨付;平安区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每年对民办幼儿园安排适当建设资金,改善校园设施设备。

2016年以来,海东市县两级政府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规划之中,各县(区)民办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等积极参加了“国培计划”等项目培训,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占全市幼儿教师培训的37.4%,对优化民办幼儿园保教队伍发展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安区把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改革整体方案,使幼儿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水平,确保幼儿园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互助县依法保障民办园教师在评选先进、专业技术、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园教师同等权益,进一步提高民办园教师待遇,巩固民办园教师队伍稳定。

同时,海东市不断探索、完善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民办教育作用。其中,民和县对民办幼儿园和学历教育机构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土地转让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营业税等;对非学历教育的辅导培训机构征收增值税。

据相关人士介绍,下一步海东将把发展民办幼儿园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在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扶持民办幼儿园。将制定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的政策措施,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适当分担成本的投入与保障机制。逐步把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改革整体方案,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要求、聘用条件、最低工资待遇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大对民办教师工资、社保、医保和培训经费的投入,并逐步缩小民办幼儿教师与公办幼儿教师在工资、待遇方面的差距,使幼儿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劳动力的平均水平,确保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将建立一套严格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