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钱妍 实习生 薛石岩) 使用电动三轮车超载运输物品已经十分危险,更不要说在物品上“高坐”,还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悔之晚矣。
8月22日傍晚,一场大雨突袭市区,因正值晚高峰时段,道路交通一度受到影响,车辆纷纷减速缓行,不过,记者途经友谊大街与新华路交叉路口处时,却看到这样惊险的一幕。
只见一台穿行在车流中的电动三轮车,车厢内装载着数米高的木板,明显已属于超长、超宽、超高,可这还不算,木板顶端还坐着一名年轻男子,一手扶着木材,一手撑着雨伞。
虽然夜幕已经降临,但在路灯、车灯的照射下,这台电动三轮车仍然十分惹眼,吸引了不少路人、驾驶人的视线,大家都不禁为车顶那名男子的人身安全捏了一把汗。
“多危险啊,车来车往的,本来路况就不好,万一刮碰一下,或是转弯转快了,人非得从上面掉下来不可。”一名路人感叹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即便是取得牌照的三轮车也应当符合核定运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撒、飘散载运物,在此提醒广大读者,使用三轮车运载物品时,当按核定运载规定运输货物,严禁超载,更不该无视自身安全坐上载运物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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