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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科技创新“五大工程”

文章来源:燕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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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11 05:49:13

本报讯(记者 王甲卓 实习生 宋于宇)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华胜利通报了我市实施科技创新“五大工程”的相关情况。据悉,“五大工程”是指建设创新型园区、转化科技成果、培育创新主体、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建设创新环境,是对全市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重点任务作出的总体部署。
建设创新型园区工程
  开展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对晋级国家高新区市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
  在全市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开展创新型园区创建,对创新型园区达标单位,市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晋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加强产业园区创新平台建设,对县(市)区建设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并列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深化产学研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推动“互联网+科技服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对接服务。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体系,加大科技金融贷款支持力度,到2020年科技金融信贷投放要达到2亿元,为更多企业提供增信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技术入股等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新模式。
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强化对国有及大型企业的政策指导,鼓励引导国有及大型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增授权发明专利由市财政给予2000元/项的奖励。
  强化对传统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服务引导,加大引导和服务力度,助推企业二次创业,加快转型升级。
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
  主要有三方面,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加速高端创新人才引聚,培养积聚一批“有专业、用得上、留得住”的本地技术人才,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针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补助和奖励。
创新环境建设工程
  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朝阳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和金融支持力度,树立崇尚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倡导追求机会、追求创新、追求创业的社会精神,加强典型创新企业、创新人物和创新活动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