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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文章来源:朝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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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28 11:04:06

 本报讯 (记者 柴桂清)为促进《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动物业管理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委员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韩军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侯荣昌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组织委员于7月24日至26日,采取现场检查和座谈听取政府汇报的形式,对全市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副市长侯慧明参加了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凌源、喀左、龙城区、双塔区,分别对新建、老旧各类小区做了现场查看,认真了解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交接管理,物业管理政策体系,物业服务及企业经营,专项维修基金收缴、使用和管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处理,老旧小区、弃管小区管理等情况,对贯彻执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管理活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做了全面掌握。7月26日上午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贯彻执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汇报,检查组与市政府交换了意见。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物业管理工作列入常委会议题,并将在8月2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评议。韩军就做好物业管理,确定物业收费标准、畅通物业纠纷解决渠道、解决恶意欠费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要求要通过人大检查评议切实解决问题,办好离百姓最近的事,让改革成果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