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红莉 实习生 魏小蔚) 女童跟大人在饭店吃饭,趁大人不注意,自己到饭店门口去玩,没想到,却遭到电流烧伤。
昨日上午,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民生热线反映,25日下午,他和家人带着4岁的孩子去万达广场四楼一家饭店吃饭,家人在聊天,孩子一个人在饭店内玩耍。
“孩子当时就晕倒了。”王先生说,他发现孩子晕倒后,同家人立刻将孩子送往医院,同时跟随家人来医院的还有饭店及商场的工作人员。
“医生诊断为电流烧伤。”王先生说,当时到医院时医生检查左手中指、环指指腹两处烧伤创面,指腹处见两处小米粒大小水泡,皮肤呈苍白色,无明显水泡,创周轻度红肿。医生建议,创面定期换药,如有病情变化,随时复查。
“事后问孩子,孩子说是摸了饭店的铁门被电到,商家说我家孩子是摸了门上的灯泡被电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因没有看到监控录像,无法确认孩子到底是因何遭到电流烧伤。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事发时所在饭店的店长,据该店长介绍,25日14点37分左右,四个大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在饭店就餐,当时小女孩一个人到饭店侧门玩耍,该饭店的侧门有装饰灯,小女孩手抠到灯处,导致电流烧伤。
该店长表示,该饭店侧门铁门是绝缘的,并没有导电体。因此,如果说摸了门被电到的,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并不是像家长说的,孩子没有晕倒,当时孩子哭了,家长才跑过去看孩子。我们也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当时我和商场领导都跟着孩子家长到医院,看到医生诊断完后,才离开。” 该店长说,当日,小女孩家长给她打电话要求赔偿,目前有关赔偿事宜正在协商中。
对此,本报提醒家长们,孩子好奇心强,对新鲜事物兴趣浓厚,外出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要注意安全防范,平时也要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商家也应对店内外设备进行定期检测,避免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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