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勇)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4月21日,记者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获悉,年初至今,全市农资打假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查处案件共计29起,其中当场处罚18起、立案11起,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964台次,执法人员3321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2705个,企业、市场93家,发放宣传材料14.7万余份,查处案件共计29起,其中当场处罚18起、立案11起、结案3起、处罚金额3.1万元。
农资打假期间,全市检查种子门市830个,种子企业10家,出动执法车367次,出动执法人员1365人次,签订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监管责任书8份,签订种子生产监管责任书8份,与种子门店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772份,发放宣传资料5.64万份;通过电视、广播、条幅、宣传车等方式宣传139次;对种子进行“四项”指标检测和转基因速测1215份,立案11起,其中结案3起,已收缴罚款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检查农药店1160个,整顿市场53个,出动执法车辆285台次,执法人员1103人次,当场处罚18起。全市土肥系统共出动853人次,312车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检查门点715个,检查厂家30家,重点严查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生物肥和水溶肥等有无登记情况,严查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行为。
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全市农资销售企业的责任意识也得到了普遍提高,农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得到广大农民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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