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陶成君 通讯员 陈胜)近日,海东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制定了《海东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各县(区)进行筛查,对贫困人口中患有14种大病患者建立医疗救治时间台帐,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得到救治。截至11月中旬,全市各县(区)共筛查出患有14种大病的患者364例。其中,已治疗184例,死亡23例,未治疗157例。
为确保“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早日康复,按照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的要求,海东市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要求,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结核病、包虫病等14种大病贫困群众开展专项救治工作。12月1日,由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组织省级医院相关疾病专家来我市进行救治,为方便患者就近救治,安排在海东市人民医院、化隆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集中救治。
同时,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还安排辖区卫生院对需要救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宣传动员,并安排车辆由专人带队将人员运送到市人民医院、化隆县人民医院。为解决贫困人口在救治中产生的检查检验费用,经市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对结核病患者给予200元费用补助、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患者给予600元费用补助,费用直接补助到两所医院。
截至目前的集中救治中,共有5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到达现场接受了集中救治,由省级专家对他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诊治,对需要住院治疗了提出了入院治疗的建议,入院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治、“健康保”商业补充保险等四道保障线解决
新闻热点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