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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文章来源:(燕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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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7 05:04:07

涉及全市157个乡级、1354个村级、11767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及全市75.51万农户、254.73万农民。
 

  本报讯(记者 刘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前,市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以此次会议召开为标志,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后,党中央统一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各县(市)区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务必从全局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性和艰巨性。统计数据显示,朝阳市改革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涉及全市157个乡级、1354个村级、11767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及75.51万农户、254.73万农民;涉及集体总资产28亿元;需要组建1.3万个左右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工作量非常大、任务非常繁重。
  为稳步推进、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敢于担当、迎难而进、鼓足勇气、扎实推进。要正确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央总体要求,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全市立即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资产清查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同时,每县(市)区在有经营性收入并且基本具备改革条件的村中,选择20%左右的村同步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2年内完成,并逐年扩大地域范围,增加试点数量,直至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展开;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登记、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通过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