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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综合执法局喜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燕都晨报)

文章来源:(燕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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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4 05:59:24

 本报讯(记者 杨柳) 近日,从北京传来好消息,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国精神文明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奖,喜获文明单位创建的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只有24家城市管理单位获此殊荣。
  据介绍,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文明校园的表彰决定》,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荣登光荣榜,喜获文明单位创建的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有2318家单位获此殊荣,其中有城市管理职能的单位24家,占总数的1%,城市管理执法单位14家,占总数的0.6%。
  近年来,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单位列为内强基础、转变作风、外树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人民城管为人民”理念,在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通过扎实有效的文明单位创建和精神文明实践活动,打造出了一支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2008-2009年、2010-2011年、2012-2014年连续三届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辽宁省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被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亲民单位。先后多个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党支部,16党支部在全市“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中做典型交流,局机关党委被评为朝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多名党员被评为朝阳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第一支队第一大队、机动一大队被评为朝阳市学雷锋先进集体;第一支队被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心网评为亲民单位。
  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把文明创建作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与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地展开,形成了党组领导、上下齐动、一级抓一级的创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