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发现仍有企业顶风作案,湖南一企业试图恢复生产;取缔“地条钢”将坚定不移推进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第一督查组在天津督查期间,新发现2家“地条钢”生产企业,督查组立即组织专项小组,突击核查,并责成天津市有关方面迅速整改,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督查组报告。
群众来电中发现线索
国务院第一督查组进驻天津后,在对数以千计的群众来电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天津北辰区西堤头镇场北公路边上和双街镇九园边,有企业夜间违规生产“地条钢”,生产时排放大量废水废气,并已持续数月之久。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取缔“地条钢”,但为什么屡禁不止?国务院第一督查组当即决定根据热线举报内容成立专项小组。
考虑到对“地条钢”生产设备的专业鉴定及取证,督查组连夜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派出专家参与专项小组。
次日下午,在专家抵达后,督查组随即前往2家企业进行突击核查。督查组抵达双街镇俊诚无缝钢管厂后,发现企业正在生产的证据——一批新出炉的钢坯在雨水中冒着热气。企业负责人只得承认,至当日中午仍在生产。随后,督查组对中频炉、连铸机、变压器等核心部分一一拍照取证,现场固定证据。
在恒景再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为了寻找更为准确的证据,督查组成员冒雨爬上天车,从高处察看厂区全景,查找到企业厂区囤积了大量废钢材料,并发现了中频炉等设备。
找到证据之后,督查组会同专家深入研判,认定这两家企业并非此前已列入排查清单内的企业,属于新发现“地条钢”企业。当晚督查组第一时间向天津市通报了情况,责成天津市有关方面迅速进行整改。
两企业均属顶风违纪
天津市方面表示,督查组发现的这两家企业均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将加大排查力度,对全市生产销售“地条钢”、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行为进行彻底整治,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天津市决定对取缔“地条钢”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区、乡镇以及仍在顶风违法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问责。
■ 整改
天津湖南启动问责查处违规企业
据新华社电 针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实地督查发现个别地方仍有企业顶风违规生产“地条钢”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督查工作就是要盯住重点问题持续不懈抓。取缔“地条钢”、化解过剩产能要坚定不移推进,防止死灰复燃。对顶风作案的要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务必做到令行禁止。
“地条钢”生产销售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质量安全隐患,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坚决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并要求于今年6月30日前彻底取缔。
然而,在第四次大督查期间,国务院第一督查组在天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突击暗访,发现2家企业仍在违规生产“地条钢”;国务院第十二督查组在湖南对已拆除“地条钢”设备的企业实地核查时,发现1家企业将3台“地条钢”生产设备移回原位,试图恢复生产。
在督查组通报当地政府之后,天津市、湖南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
天津市按“四个彻底”要求随即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湖南省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合调查,立即将“地条钢”生产设备拆除切割,并在全省开展全面排查。同时,两地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区县、部门和仍在顶风违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 名词解释
“地条钢”
所谓“地条钢”,是指以废旧钢铁为原材料,用工频、中频感应电炉冶炼的劣质低质产品。由于缺乏氧化环节,无法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所以生产出的钢筋或盘条韧性和抗拉强度均不合格,如果用于建筑,会埋下严重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桥梁垮塌、楼房倒塌等重大恶性事故,相当一部分与“地条钢”有关。
对于“地条钢”,钢铁行业业内人士表示,“地条钢”是钢铁行业害群之马,未经过正规程序批复,属于违规、不合法的产能,质量、工艺、安全、环保等方面都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特别是一些产品以次充好、贴牌销售,给建筑工程质量带来巨大隐患。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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