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部分地方建试验区,支持境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部分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会议认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的支持,对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扎实履行中国政府对《巴黎协定》的承诺,应根据需要突出重点,有序探索推进。
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建立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五项任务】
●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鼓励小额贷款、金融租赁公司等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鼓励发展绿色信贷,探索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权和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创新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鼓励绿色企业通过发债、上市等融资,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
●探索建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立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绿色信用体系。推广和应用电子汇票、手机支付等绿色支付工具。
●强化财税、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建立绿色产业、项目优先的政府服务通道。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公益性绿色项目的支持。
●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建立绿色项目投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促进形成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模式。
■ 解读
区域探索比全国一盘棋更有针对性
中金所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赵庆明表示,尽管我国绿色金融探索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但部分金融机构对绿色产业存在的风险仍有所顾虑。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推动绿色金融的新尝试,有利于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一些区域的探索,比起全国一盘棋更加专注和有针对性,相关创新政策更容易落地。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率先在5省(区)的部分地区进行尝试,其中有些是西部地区。在部分产能向中西部转移过程中,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立,希望能够避免带来二次污染。”连平说。
会议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提出五项主要任务,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五项任务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提供了方向指导,其中包含了不少此前出现过、却没有推广开来的新探索。
“比如,现在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的银行屈指可数,境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的案例也并不多,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的探索或将在制度上有所突破。这些需要通过部分地区的试点进行探索,积累一定经验再全面推进才比较稳妥。”董希淼说。
连平表示,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加速发展,但在信贷之外的绿色金融探索还较为有限,此次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鼓励小额贷款、金融租赁、创投、私募基金、保险等多种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将更有力地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赵庆明认为,尽管绿色金融和国家经济绿色转型升级的改革方向一致,但技术升级、金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因此需要试验区多在财税优惠、信贷贴息等具体政策方面进行探索,推出一些实惠且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绿色金融改革落地。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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