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产品安全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
本报记者 孙春芳 北京报道
1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国发106号文),明确提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指标。
106号文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原则——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评述,政府的粮食观正在起变化,“以往地方官员(主要是农业大县)政绩考核指标是粮食产量是否达标超标,而现在考核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他说。
质量安全属地管理
在粮食“十连增”的背景下,虽然粮食的供需还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但公众对食品的安全问题显然更为关注。
近年来,“镉大米”、“毒生姜”、“禽流感”等事件相继出现,上述国务院《通知》也坦承:“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监管力量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
就在12月11日,农业部对国发106号文做出了解读。解读文稿称,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越往基层力量越弱。
农业部一位官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农业部马上就要就此问题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规格很高,且要求系统上下都学习贯彻,相关司局要加紧出台一些具体的办法和条文。
106号文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原则: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
不过,光属地管理未必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河店镇一位蔬菜种植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种植的青椒没到成熟时,都会有专门的贩子来收,这些贩子又把青椒集中到一个地点,然后长途贩运到北京新发地等大型农产品集散地。也就是说,在产地,基本没有检测环节。
“说句良心话,这些青椒又不是自己吃的,为了能够多卖几个钱,谁家不多打点农药加点催熟剂?”该农户表示。
因此,严密的追溯机制就成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106号文明确要求:要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高层愈发重视农业生态安全
不过,人手不足的问题也会更加明显。上述农业部官员称,2013年农业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就出动了310多万执法人员,还不包括其他环节的执法人员。“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之后,一些新的职能也划归到农业部名下,任务就更繁重了。”例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原来是商务部门管的,机构改革后划至农业部门。
李国祥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如果光靠人海战术恐怕防不胜防,最关键的还是要把这项工作和农产品流通体制、大数据库建设结合起来。同时,某些适合集约化作业的农产品要摆脱原先的分散零乱的状态,鼓励和引导一些龙头企业采用经济作物生产、加工、流通的一条龙经营模式。
种种迹象表明,决策层对农产品安全问题日益重视。
11月24日至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山东考察。山东是农业大省,习近平此行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在基层观察三农问题。考察后,习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三农工作的方向有一番表述——要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
生态文明是中共“十八大”之后提出的一个新的执政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门用了一个章节来叙述生态文明问题,其中提到:要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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